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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公安局招聘巡防员缓解就业难
浏览:482次    时间:2010年3月12日

 

    为加强社会治安巡防,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就业,由抚顺市清原县就业局和清原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的治安巡防员招聘活动于2月4日和5日在清原县消防大队训练中心举行。
    此次招聘的50名巡防员由10名大学生和40名退伍军人组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县就业局和公安局领导亲自到报名招录现场部署工作,以确保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招聘的人员参加了包括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在内的多项考核。清原县就业局、公安局、中医院均参与了此次招聘活动。各部门各司其职,考虑周全,严格遵守考评标准。尤其是负责体检的中医院,把体检设备和体检器材都带到招考现场,为考生带来很大方便。在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之下,相关招聘任务顺利圆满地完成了,报名合格的入围人员参加了由公安局组织的综合审查。
    此次巡防员招聘活动也是2010年就业援助的后续工作。在此次活动正式开始之前,清原县就业局的工作人员就已将招聘简章下发到全县各个乡镇(社区),目的在于扩大招聘信息的传播度,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可能地知晓招聘消息,以便他们报名。对此次招聘活动,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大力协调,最终促成此次招聘。
    此次招聘活动不仅为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大学生就业和退伍军人安置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渠道。而招聘上岗的巡防员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并享受保险等相关待遇。(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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