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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15602次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抚顺实际提出的实施意见。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工作,关键在于政策落实。对此,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让政策惠及更广泛的人群,让每一位创业者都要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根据抚政发[2016]11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并做好应对规模失业的工作预案和政策储备。
二、完善平台建设。依托“金保二期”工程建设,建立高效便捷、覆盖全市的信息应用系统,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网络化、信息化、均等化,细分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会同人社局信息中心、东软公司对协理员进行金保二期系统培训,使协理员能熟练应用系统,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为构建人社系统大数据奠定基础。
三、加强就业失业监测。李克强总理在5月6日的讲话中指出,就业数据与经济数据同等重要,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确保这方面的数据准确无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扩大部分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覆盖面,增加关键指标监测频次,加强信息化在就业统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就业重点指标数据变化,开展对结构调整和去产能任务重的重点地区、企业就业失业状况的定点监测,准确掌握就业走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防范失业风险,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做好应对风险的各项政策储备和工作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专家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主动做好形势解读和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和信心。
、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抚顺日报》、抚顺电视台《创业抚顺》栏目等传统媒体,抚顺就业服务培训网、抚顺就业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把政策宣传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形成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引导群众自主创业。注重培养和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百姓身边的创业典型,激发全市人民的创业热情。
五、抓好创业服务。要把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打造成及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贷款服务、跟踪扶持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并整合市场中的专业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搭建更多专业化平台。全面拓展创业培训,面向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培训要求的各类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地创业培训。
六、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以大力扶持创业作为就业工作的突破口,着力在小额担保贷款、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和帮助更多人特别是贫困人员走上创业之路。通过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提供岗位信息等,进一步优化创业就业的服务环境。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创业失败导致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的,给予必要的救助。
七、深化创业型街道、社区建设。鼓励创业型街道、社区建设。根据创建标准,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加大创业资金支持,落实创业场所用地,实现培训重心下移,推动精细化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推荐符合实际的创业项目;对需要专业技能的创业项目,将实行先技能培训后创业培训的两段式培训,逐步实现由单一理论培训向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风险培训、创业项目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延伸,提升创业技能。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抓手,不断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以及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实现技能就业,力争所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后仍不能就业的,实行兜底安置。
九、帮助就业困难者充分就业。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稳定就业,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主渠道,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优化配置,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加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要继续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优势,以实名制和动态跟踪制为基础,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实际和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提供有针对性地就就业帮扶,帮助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要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坚持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继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继续通过“两段式”培训,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并坚持以拓展基地促规模、以品牌效应促稳定、以创新工作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十一、加强资金监管。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使用,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专项用于做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要不断完善社会公示、通报审查和组织核查、资金使用拨付抽查制等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要认真谋划好工作项目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重内控、排风险、强制度、筑防线,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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