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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12026次    时间:2021年8月2日
 
 
 
   
第一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提供人力和人才相关服务。
(二)为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
(三)为残疾劳动者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相关服务。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相关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市普惠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技工培训教研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市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参加市本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因病和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承担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相关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610.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610.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10.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2.63万元,降低0.24%,主要原因:响应财政压缩经费的要求。
(二)支出总计21610.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90.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万元。
2.项目支出20119.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1%。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2.63万元,降低0.24%,主要原因:响应财政压缩经费的要求。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89万元,项目支出20119.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63万元,降低0.24%,主要原因:响应财政压缩经费的要求。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451.84%。主要原因:预算指标中不含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10.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6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2.89万元,占99.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82万元,占0.004%;农林水支出1.14万元,占0.005%;住房保障支出79.86万元,占0.3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0.86万元,主要是物业管理费支出,此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2.89万元,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08.3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各项目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2)民政管理事务2.1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此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0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就业补助19587.45万元,主要是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此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5)死亡抚恤16.69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此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6)残疾人事业235.27万元,主要是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决算数大于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应上级要求,开展多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业务。
3.卫生健康支出75.8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84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70.9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1.14万元,具体包括:
1)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14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支出,此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5.住房保障支出79.8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75.1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有退休人员导致公积金缴费减少。
2)住房公积金4.73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发放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压缩经费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未有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未有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6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长67.16%,主要原因是新合并入一家单位,用车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年检、保险、维修、汽油费及使用产生的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日常公用经费21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90.89万元,比上年减少75.43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压缩经费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合一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451.9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2.2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准确率不高;二是绩效目标制定标准有待提高;三是绩效管理缺乏专业性人才。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合理准确编制预算;二是合理、科学的制定绩效目标;三是加强相关内容专业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与重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0年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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