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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公开信
浏览:2972次    时间:2020年2月12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人社部印发系列通知,对做好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疫情当前,责无旁贷,全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发挥作用,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和改进服务方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倡议全市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就业和人才服务岗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省市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分内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把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开展网上服务。全市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人才作用,有针对性地收集发布节后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大力推广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开展常态化线上招聘,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同时要密切关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变化和各类开复工企业用工动态,为我市预判就业形势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改进服务手段方式,加快人力资源服务经办模式转型升级。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手段。全市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 )精神,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行“疫情”期间不见面服务,力争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科学安排办理流程,简化程序、精简材料,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实现快办、即办,做好现场办事人员的防控工作。
    四、强化服务场所卫生防控措施,保护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全市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对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
五、积极为开复工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市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接所在区域开复工企业,开辟绿色快捷服务通道,掌握企业复工动态信息,了解用工需求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就业和人才等帮扶政策落实,为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发挥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坚持正常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直接拨打各业务部门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和业务办理,各职能部门和窗口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开发部:52626540   
公共就业服务部:52603223 52636112
培训部:57609207 52866816 52601196  
创业服务部:52867763 52866891
劳动能力鉴定部:52601197 52621192 52601189           
人才发展部:58303000
考试鉴定部: 58303599 58303001     
残疾人就业服务部:58616633
劳动监察大队:52613310   52646000
窗口服务:52626276
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网址:http://fsldjy.fushun.gov.cn/
抚顺人才网:www.fsrc.com.cn
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www.lnrc.com.cn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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