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议事质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举行;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参会人员
主任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其它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四、会议内容
(一)认真贯彻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和决定,并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意见。
(二)讨论制定本单位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及临时性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三)讨论、决定涉及全局需要协调的重要事宜及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研究讨论中心经费预算、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
(五)分管领导提出的比较复杂,难以决定或不宜决定,需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处理的问题。
(六)研究机关改革和人事变动。
(七)其他需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五、会务工作
(一)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出,并做好会议材料准备,报请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审定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二)主任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问题时,组成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主任作出决定。
(三)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记录存档。根据需要,可由办公室整理形成《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经主
任审签后印发。
六、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为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议题一经议定,与会人员要坚决执行。
(二)要严格保密制度,凡经主任办公会所议内容需传达或公开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违者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