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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制度
浏览:12503次    时间:2018年9月10日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就业创业重点工作,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工作效率,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定建立中心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中心工作会议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原则上安排在每月初的周一上午。
二、会议组织
中心工作会议由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或副主任主持召集。会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参会人员
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
(二)通报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本月工作预安排;
(三)查找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
(四)主任统筹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明确本月工作任务;
(五)研究其他事项。
五、会务工作
(一)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汇报,突出重点,会后及时向分管处室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办公室统一安排,及时上报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安排。
(三)会务由办公室负责,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室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六、会议纪律
(一)出席人员必须按照通知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事前向会议主持领导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会议期间概不会客、不办理其他工作,不接、打电话,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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