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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浏览:5317次    时间:2020年2月18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及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辽财经20192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文件要求,加大对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申请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或县(区)就业局提出申请。疫情期间可采取“不见面”方式,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电子邮箱填等方法填报申请材料。
抚顺市各县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联系名单
县区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新抚区
新抚就业服务中心
新抚区新抚路71号
王丹玥
52313998
523906236@qq.com
顺城区
顺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顺城区新城路东段万泉嘉苑南门
郑瑶
57495021
13082277400
1517417561@qq.com
望花区
望花区社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望花区七百科技一条街中段3号
王春艳
18841345103
2865963269@qq.com
东洲区
东洲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东洲区茨沟街2-1
李慧博
54633201
693038415@qq.com
抚顺县
抚顺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顺城区贵德街21号
刘鸿亮
18642359299
673116195@qq.com
清原县
清原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清原镇兴隆路50号
张宝典 贾仕光
53039163
13470529935
690209583@qq.com
新宾县
新宾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新宾镇青年路25号
杨乃嘉
55027768
18841325456
18841325456@139.com
开发区
抚顺经济开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2号
贾月
56608882
992157949@qq.com
贴息贷款申请流程
1、资格初审
申请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或县(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县(区)就业局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实地核查;
2、信用评估
资格初审合格后,由经办银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
3、资格审查
信用评估通过后,县(区)就业局根据贷款政策,对申请人的贷款要件进行收集和整理,将整理好符合条件申请人的要件报市就业局备案;
4、实地审核
市就业局收到县(区)就业局报件后,联合财政、银行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5、担保审核
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审核;
6、贴息审批
将审核合格的要件,报市财政部门进行贴息审批;
7、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在得到批复的《抚顺市创业担保贷贴息认定审核表》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支行签订贷款协议放款。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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