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
申请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或县(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县(区)就业局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实地核查;
2.信用评估
资格初审合格后,由经办银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
3.资格审查
信用评估通过后,县(区)就业局根据贷款政策,对申请人的贷款要件进行收集和整理,将整理好符合条件申请人的要件报市就业局备案;
4 .实地审核
市就业局收到县(区)就业局报件后,联合财政、银行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5.担保审核
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审核;
6.贴息审批
将审核合格的要件,报市财政部门进行贴息审批;
7.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在得到批复的《抚顺市创业担保贷贴息认定审核表》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支行签订贷款协议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