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抚顺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社区按文件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的条件,进行登记上报。
二、初审
街道(乡镇)依据社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复核无异议的,在金保工程二期软件系统确认,同时在《就业创业证》上打印相关信息,上报县区劳动就业部门审核。
三、审核
县区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后,在金保工程二期软件系统确认,上报市劳动就业部门。
四、审批
市劳动就业部门审批后,在金保工程二期软件系统确认,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进行最终认定。并根据核定的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向市财政申请补贴资金。
五、补贴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部分待退休后,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规定标准,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