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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9342次    时间:2024年2月9日

第一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和高校毕业生人才相关政策,承担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提供人力和人才相关服务工作。

(二)承担为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承担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普惠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技工培训教研相关服务工作。

(五)承担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七)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入预算8809.74万元;支出预算8809.74万元

2024年“中心”收入预算8809.74万元,比上年减少2669.35万元,减少23.25%,减少主要原因:应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压缩预算;在职人员减少。

 2024年“中心”支出预算8809.74万元,比上年减少2669.35万元,减少23.25%,减少主要原因:应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压缩预算;在职人员减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较上年减少,进而导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二、关于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8809.7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0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6.08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809.74万元,减少23.25%,减少主要原因:应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压缩预算;在职人员减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较上年减少,进而导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2024年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支出总预算880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28万元,比上年减少210.41万元,减少15.46%,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响应财政要求缩减预算支出。项目支出7659.4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458.94万元,减少24.30%,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较上年减少,进而导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三、关于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8万元。

    人员经费10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3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用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0.25万元,减少3.33%,减少原因:按财政缩减预算要求,每辆公车标准减少为145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7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7659.46万元。

 (四)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1、2024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

2、2024年预算中没有债务预算支出,因此“债务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3、2024年预算中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因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4、2024年预算中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因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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