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扶贫载体发展,根据(辽人社发[2019]16号)(抚人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清原县申报了7家企业,清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多次实地考察后,上报材料后经抚顺市人社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这七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经核定这七家企业以创业带动地方就业对贫困劳动力给予的工资待遇确认符合辽宁省就业脱贫驿站标准,给予授牌并发放奖补资金。
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带动清原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1人;抚顺晟源中药材有限公司带动英额门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0人;清原县盛邦食品有限公司带动南口前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2人;抚顺市乐乐食品有限公司带动南口前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1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刘强养鸡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3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民合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4人;抚顺市官木山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2人。清原县这七家脱贫驿站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73人,发放奖补资金共计二百多万元。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增强了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极大的推动了清原县就业扶贫力度。
贯彻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脱贫驿站政策,助农扶贫。清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