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规定,经过用人单位申报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市就业中心审核合格,对2025年2月享受补贴人员及单位明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方式实名向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24-52602139
附件:
2025年2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