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通知》(抚人社〔2017〕47号)和《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规定,经过用人单位申报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市就业中心审核合格,对2024年度享受补贴人员及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方式实名向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24-52603223
附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10月 (2023).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11月 (2023).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12月 (2023).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1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2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3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4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5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6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7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8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9月.xls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示10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