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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条件核查的通知
浏览:2055次    时间:2024年9月12日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4〕2号)规定和要求,现对下列人员(附件1)进行报考条件考后现场核查工作,核查应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获取方式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证明表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年度账户信息单”原件1份;

5.报名填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报名填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请于9月27日16:30点前,携带以上材料到抚顺市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顺城区裕城路39号)205室进行现场核查,未按时接受现场核查人员将取消获取证书资格。

咨询电话:024-58303588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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