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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提示
浏览:470次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提示

 根据目前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 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特发布本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应试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2、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④“辽事通健康码”(绿码)、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应试人员,除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6、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7、其他内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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