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工伤残
等级鉴定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员伤残保障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抚退役军人发[2021]5号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于近期组织我市公务员(不含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因工伤残等级鉴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鉴定的条件为2020年2月1日(含)以后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公务员(不含行政编制人民警察)。
二、申报所需材料。抚顺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工伤认定送达回证、工伤认定书、医疗诊断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方式。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属公务员(不含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市直各部门公务员(不含行政编制人民警察)鉴定材料直接申报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建立由各机关人事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微信群,下发各类通知、上传鉴定资料,解答相关工伤鉴定问题。资料填写齐全、审核合格后,由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部统一组织鉴定前辅助检查,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四、拟于四月X日在XXXX召开公务员(不含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培训会,届时市人社局工伤科、市就业中心鉴定部传达有关文件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请各相关单位人事员准时参加。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部位于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三楼,咨询联系电话:
李洪亮 劳动能力鉴定部 部 长52601189
温 强 劳动能力鉴定部 副部长52601197
姜 海 劳动能力鉴定部 副部长52601197
史艳军 劳动能力鉴定部 医 师52621192
岳 雷 劳动能力鉴定部 医 师52621192
孙英鹏 劳动能力鉴定部 科 员52621192
此通知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