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做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就业援助工作,以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要求,现将2011年我省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1年1月5日—2011年2月15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1年1月5日上午10:00在沈阳市举行全省就业援助活动启动仪式,各市也要同步启动本市的就业援助活动。
三、援助对象
(一)认定为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四)本地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
(二)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其中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成员在活动期间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五、活动重点内容
今年要在开展常规性援助服务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项重点内容:
(一)以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为基础,开展全面普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和《关于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6号)的要求,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各类劳动者的底数,特别是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动态摸查机制,实现对各类劳动者的动态管理。
(二)按照就业援助精细化的要求,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对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提出的要求,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援助工作的质量,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三)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结合2010年5月全国基层就业暨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上对建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出的要求,建立起一整套规范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制度,并以此为抓手,逐步探索建立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使就业援助工作有更新的发展。
(四)以个性化服务为基础,切实帮助残疾失业人员就业。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重点帮助应享受政策的残疾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收优惠、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各级残联及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的通知》(残联[2010]263号)的要求,将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与全国就业援助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城镇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调查摸底,实名制掌握城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失业底数和培训需求,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认定,确定需要就业培训帮扶人员名单,向用人单位收集合适的就业岗位。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部门间合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强部门间合作、明确责任,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要分别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圆满完成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
(二)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和精细化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月活动内容的宣传,抽调精干队伍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三)下基层、服好务,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抽调工作人员下基层,实行分片包干,指导并直接参加街道、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摸查家访、政策措施宣传和具体援助工作。各市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提前掌握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收集合适的就业岗位,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等为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并做好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开展入户摸查家访,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完善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登记造册、服务援助和动态管理的制度。其中凡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困难人员,要同时纳入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报表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务必于1月5日前把本部们负责就业援助活动月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报省级各自主管部门。
活动结束后,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于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省就业服务局、省残疾人就业指导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就业服务局 杨冬雪
电 话:024—6269376
省残疾人就业办指导办公室 杨 雷
电 话:024—86932703
传 真:024—86932022
电子邮箱:sjyzdb@126.com
附件:1、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3、2011年城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登记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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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户数 |
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
|
组织专场招聘会次数 |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 |
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户数 |
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户数 |
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
就业人数 |
女性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
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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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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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
人员家庭户数 |
登记失业的
残疾人员人数 |
组织残疾人
专场招聘会次数 |
实名制纳入年度
培训计划残疾人数 |
帮助残疾登记失业
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
帮助残疾人享受
专项扶持政策人数 |
其中社会用人单位
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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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除“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人数”可以是累计数外,其他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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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1年城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登记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姓 名 |
|
性 别 |
□男 □女 |
民 族 |
□汉族 □少数民族 |
文化程度 |
□初中及以下 □高中(中专) □大专及以上 |
残疾人证号或身份证号 |
|
残疾类别 |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
残疾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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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就业状况 |
已就业 |
□按比例就业 □集中就业 □个体就业(创业) |
未就业 □ |
未就业
人员接受
培训情况及培训效果 |
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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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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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及来源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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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专项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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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承担(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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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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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初级□ □中级 □高级 |
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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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
就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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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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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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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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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人:
填表说明:
1.此表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或残疾人本人填写,县级残联负责审核,并录入统计系统。
2.调查对象为具有城镇户口的年龄在16~59周岁之间的残疾人。
3.调查时调查对象已就业的只填写表格上半部分。表格下半部分的调查对象为调查时未就业的残疾人,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4.在□中,用“√”进行选择。“培训费用及来源”可多选。
5.此表可从中国残联网站(www.cdpf.org.cn)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