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浏览:1370次 时间:2010年1月4日
1、招聘范围: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的2007、2008、2009年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就业工作,有吃苦耐劳、诚实进取的品质,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微机操作能力,身体健康。
3、招聘岗位:(1)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辅助员10人;(2)市工商局个体协会助理员8人;(3)市民政局民政协理员7人;(4)市妇联妇女就业工作协理员7人。
4、工资待遇:工资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5、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6、招聘方法: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户口薄、身份证、失业证、毕业证、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证、近期一寸照片2张,于2009年8月19日上午9点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7、录取办法:以笔试为主,录取按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到额满为止。录取名单在《抚顺就业服务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