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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规范普惠制实训设备管理
浏览:382次    时间:2010年4月12日

 

    清原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全面贯彻和落实《省普惠制培训设备管理使用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清原县普惠制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和规范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实训设备管理,全面规范固定卡片、实训台帐建立及铭牌粘帖等普惠制实训设备方面的管理。管理措施如下:
    一、实训设备归国家所有,培训基地签订设备委托使用合同,以确保设备安全。培训基地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基地不再承担普惠制就业培训任务时,由市普惠办公室收回所有设备。
    二、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承担实训设备使用过程的管理责任:实训设备由于管理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的损失,由培训基地负担相应赔偿,并报市普惠办公室备案。
    三、培训基地实训设备台帐建立后报市级培训管理机构审核存档,市级培训管理机构和培训基地共同建账。
    四、建立培训基地实训设备图片档案:分别给二、三产业培训基地实训设备拍摄照片,要求基地设备照片文件编号同实训设备文件编号相统一,基地和市级培训管理机构分别备案存档。
    五、根据培训基地现拥有的培训实训设备情况,制作实训设备技术规程并悬挂于培训基地规范位置,使普惠制实训设备管理更加透明和规范化。 (邓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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