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抚顺市就业网

您的位置:首页-就业要闻

 
抚顺灵活就业者入医保更“灵活”了
浏览:1307次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以前,抚顺市灵活就业人员想参加医保必须在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才能参保,而且参加的必须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这一政策改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保险更“灵活”了。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国家的医疗保险政策,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10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做了调整。
凡是具有抚顺市城镇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无论是否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均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符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部分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抚政办发[2009]56号)条件的,即:“超过退休年龄未参保人员、无缴费能力企业未参保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版权所有: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2104000028(   技术支持 抚顺经纬网络 网站地图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市政府原址南院东楼)  邮箱:fsjy@fsjy.gov.cn  邮编: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