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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培训务实惠民
来自:www.fsjy.gov.cn    浏览:380次    时间:2010年5月17日

 

    抚顺市普惠制培训较好地解决了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因技能缺失或技能单一而难以就业的问题,促使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1至4月份,累计培训12764人,其中培训城镇劳动力7629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135人。目前,普惠制培训涉及60余个专业技能,在培训过程中,将创业和培训紧密结合,创新培训理念,加强创业教育,精选培训科目和专业,不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培训成果]——打造抚顺特色的品牌培训
    抚顺市就业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全力打造具有抚顺特色的品牌培训。
    一是加强品牌培训。围绕各地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启动实施“产业项目特色培训”,培养急需适用技能人才。坚持培训和就业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依托“抚顺月嫂”、“抚顺矿工”等品牌的影响力,继续着力打造新的适合市场需求的培训品牌,通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提升就业率。今年年初,新抚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打造了又一适合市场需求的就业培训品牌——“塔吊技工”。对“塔吊技工”以普惠制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二是加强创业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兼顾社会其他有志于创业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学员的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创业指导服务的体系和手段,尤其是从场地、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通过建立“跟踪巡防制度”,切实抓好创业者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创业合格率达80%以上,创业初始成功率达55%以上,不断增强创业稳定性。同时,通过更多地吸纳就业,进一步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以镇(乡)为依托,着眼于鼓励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启动实施“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提供实用、适用的培训服务。4月中旬,顺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送技能下乡活动”在顺城区前甸镇正式启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培训信息,这项活动将在辖区内的三个乡镇相继展开。
    [培训机构]——培训基地严格认定
    普惠制培训基地分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两类,每个基地细化到培训专业,按培训专业获得定点资格后参与培训任务的招投标。普惠制培训基地每半年考核评估、调整完善一次,实现有进有出。
    开展普惠制培训需经劳动就业部门审批,并提交申请,明确开设专业的师资情况,教学、生产实习场地和设备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合同等。
    抚顺市劳动就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实地检查教学场地、师资、设备情况。现场查验相关资料、教学场地、实训场所、教学和实训设备等,对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定。
    培训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经劳动就业或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且有二年以上的办学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承担普惠制就业培训任务;具有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以及其它与普惠制就业培训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培训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培训机构所在地区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学员学习的需要;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具有一定的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经资质认定达到条件的,方可认定为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
    [培训对象]——培训人员扩大了范围
    2009年,我省新的普惠制培训政策扩大了覆盖范围,凡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城乡所有劳动者,均可纳入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范畴。有培训愿望的人员可持续相关要件到普惠制培训制定机构报名参加免费技能培训。
    各类人员所需证件包括:①企业离岗或待岗职工持企业开具的离岗或待岗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和《失业证》;②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救助证》、身份证和《失业证》;③普通高中等学校和技校毕业生、转复军人、残疾人持《高中等学校毕业证》、《技工学校毕业证》、《退役证》、《残疾人证》身份证和《失业证》;④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持街道或乡镇证明的本人身份证。
    [优惠政策]——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凡是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准入工种,经技能培训后,都要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按最低标准收费。
    对参加就业培训后,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级财政按照鉴定成本给予鉴定补贴。对大龄、身体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过普惠制就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开展专业能力证书为主的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资金可由各级财政普惠制就业培训资金中列支。(辽沈晚报  抚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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