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经抚顺市职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根据《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辽人社发【2013】16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基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0]210号)文件精神,2013年面向我市培训设施和设备基础条件好、能力强、水平高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招标工作。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的基本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招标工作。
二、普惠制培训基地申报条件
1、符合《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辽人社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特别是办学资质、培训规模、实训能力以及培训过程中具备通过互联网实时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要符合规定要求。(11月8日前,必须开通互联网实时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培训专业和课程的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就业前景较好;
3、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4、申报单位应具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专业就业率较高,就业质量较好;培训促进就业功能发挥较好。
三、招标材料申报
1、申报单位按《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辽人社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申报材料;
2、投标材料申报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
3、投标材料申报地点为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处。
联系电话: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处57609217
联系人:喻老师 刘老师
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