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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特困家庭子女免费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
浏览:1296次    时间:2006年3月27日

                                              抚普培办发[2006]5号
 
各区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抚顺市特困家庭子女免费技能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06年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


抚顺市特困家庭子女免费技能培训方案

   为做好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经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培训任务
   2006年招收特困家庭子女360人,其中,望花区110人,东洲区100人,顺城区60人,新抚区50人,胜利开发区40人。
   二、招生条件和时间
   凡我市城区内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零就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家庭子女和棚户区回迁居民特困家庭子女,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本次职业技能培训学习。
   招生工作从3月20日起开始,4月10日开学。
   三、专业、学制与学历
   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市技师学院和市机电学校负责承担本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开设8个学习专业,学制2年。参加职业技能的培训学员毕业合格后,由教育部门颁发中等专业学历证书,劳动部门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学校
专业
人数
抚顺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三维立体家装设计
40
抚顺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平面图形设计师
40
抚顺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汽车驾驶与维修
40
抚顺市技师学院
数控技术应用
40
建筑工业学校校区
工业与民用建筑
40
建筑工业学校校区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
40
抚顺市机电学校
维修电工
40
抚顺市机电学校
机修钳工
40
抚顺市机电学校
数控加工
40

        四、培训费用
   为解决特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期间经济困难和实际问题,免收学员的学费、书费和各类杂费,所需相关费用由市财政负责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
   五、工作要求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要做好招生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把好学员的入口关,搞好学员的资格认定,确保学员符合招收条件。
   团市委、就业局要协调做好党员的报名和指导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送到特困家庭之中。
   市教育局要针对学员和专业特点,组织制定教学计划,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教学管理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抓好资金管理工作,保证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来落实。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协调运作,严格掌握政策、条件,防止弄虚作假,把好事办好、抓实、做细。同时要加强对承办学校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督察,并将抽查和督察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哲,成员:杨丽波、吕长珂、李娜、魏福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62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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