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普培办发[2007]1号
各再就业培训基地:
为了鼓励失业下岗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社[2006]5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普惠制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免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市财政按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适当补贴。
二、对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其他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费用,采取各级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基地和个人三者共同分担的办法,适当降低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具体分担标准见下表:
鉴定专业 |
初级 |
中级 |
鉴定
费用 |
培训
基地 |
个人 |
鉴定
费用 |
培训
基地 |
个人 |
服务业 |
139 |
44 |
60 |
169 |
44 |
70 |
农牧林产业 |
169 |
44 |
70 |
209 |
44 |
120 |
机加工、汽车修理 |
209 |
84 |
80 |
259 |
94 |
100 |
中式面点、烹调、美容、美发 |
209 |
64 |
100 |
259 |
74 |
120 |
三、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办理程序
符合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城镇低保证复印件各三份。由培训基地提出申请,填写《抚顺市普惠制培训基地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抚顺市普惠制培训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名册》一式三份,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备案。
其他学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由培训基地填报《抚顺市普惠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名册》一式三份送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然后向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附:1、抚顺市普惠制培训基地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名册:
2、抚顺市普惠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名册:
3、抚顺市普惠制培训基地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