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抚顺市就业网

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946次    时间:2007年1月10日
抚再办发[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目的的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棚改回迁地区下岗失业人员。
    2、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就业.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
    三、工作任务
    1、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2、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3、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到位;
    4、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要确保在20目内为其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援助月活动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至2月25日。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1 5日至1月19日),摸底调查,确定援助对象阶段。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及零就业家庭人员、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具体人数和实际情况.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和服务内容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并于1月19目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附表1),上报到市就业局就业指导处。
    第二阶段(1月20日至2月16日).提供就业援助阶段。按照制定的援助计划和签订的服务协议,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帮助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为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确保在20日内实现就业。
    第三段阶(2月17日至2月2 5日),活动总结阶段。各县区要对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汇总、总结,并于2月25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表2)报市就业局就业指导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到2007年我市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抓实抓好。及时将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和沟通。争取支持与配合。
    2、制定援助活动计划。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负总责,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县区的援助活动计划,并指导街道、乡镇按照本县区制定的计划开展援助活动。
    3、搞好摸底调查,确定援助对象。此项工作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对确定的援助对象要具体落实到户到人,将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拟援助的项目等内容填入《抚
顺市2007年再就业援助计划表》(附表3,以下称《援助计划表》),于1月19目前报到市就业局就业指导处。
    4、点面结合,做好援助对象帮扶工作。要建立帮扶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市就业局帮扶就业困难对象20名(由各区提供,见下表)。其中,“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到位人员10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重点是来自零就业家庭、棚改回迁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10名。市就业局将根据社区填写的《援助计划表》,按援助对象拟订援助项目,落实到具体处室结对帮扶。
各区为市就业局提供的援助对象分布表
县区
数量(名)
其中:补贴未到位人员(名)
新抚区
2
1
望花区
6
3
东洲区
6
3
顺城区
4
2
胜利经济开发区
2
1
合计
20
10
    (2)各县区要与本辖区内10名以上、各街道与本辖区内5名以上援助对象结对子,其他援助对象由所在社区结对帮扶,按照援助计划逐一落实。
    (3)活动月期间,结合市场开业,拟召开一次以突出就业援助为主题的大型用工洽谈会,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主会场,各县区设立分会场同时举行。
    5、开展督查,确保援助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活动实际开展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市就业局将组织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了解活动具体实施情况,并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在此活动期间进行检查、暗访或参与再就业援助月的活动。
    6、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信息送到就业
困难人员手中。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开展新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商贸型、服务型、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动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的良好氛围。
    7、各县区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工作计划、活动情况总结及各种报表,确保援助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附件:1、再就业援助对象摸查情况统计表
      2、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3、抚顺市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援助计划表
版权所有: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2104000028(   技术支持 抚顺经纬网络 网站地图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市政府原址南院东楼)  邮箱:fsjy@fsjy.gov.cn  邮编: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