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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的通知
浏览:1385次    时间:2007年2月27日
抚劳就发[2007]4号
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的管理,明确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社区协管员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社区协管员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指导下,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指导;
    2、协助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开展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工作。
    3、掌握并上传本社区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并按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增删需求信息;
    4、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
    5、按要求协助建立健全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类台账、数据库;
    6、做好各类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7、协助做好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首先,各社区要按规定选择2名具有强烈责任心、敬业感、热爱劳动保障事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批准后,聘作社区协管员。经批准聘用的社区协管员不得随意调动;必须调动的,须经审批部门同意。其次,要认真做好对社区协管员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所辖社区协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每年年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会同区就业管理局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在结合街道(乡镇)和社区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胜任工作的继续聘用;对不胜任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予以解聘。
    对社区协管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指标情况;
    3、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情况;
    4、廉洁勤政情况;
    5、群众评议情况。
    三、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协管员上岗后,备社区要加强对协管员的业务指导。街道(乡镇)及市、县区就业管理部门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各街道(乡镇)还可以开展不同形式的岗位竞赛活动,促进社区协管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对社区协管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知识、统计法规与统计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数据库建立与动态维护知识的培训。不断满足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确保社区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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