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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1021次    时间:2007年1月4日
抚劳就发[2007]1号
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为加快完善我市劳动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劳动就业网络,促进全市标准化乡镇(街道)平台建设工作。更好的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市政府出资,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现将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专门设置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机构,并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市就业局于近期将对此进行一次检查。达不到条件者,暂时不予配发电脑、打印机。
    二、未实现联网的乡镇(街道),要求在07年1月完成宽带(网通公司)联网工作。
    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将依据乡镇(街道)办理宽带联网相关手续,为联网的乡镇(街道)配备计算机、打印机设备。对不办理或未办结宽带联网手续的不予配置计算机、打印机设备。
    四、乡镇(街道)自行解决本部门的宽带联网费用(40元/月,带宽lM)。
    五、为乡镇(街道)配置计算机是用于劳动保障工作用计算机,产权归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所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紧密围绕劳动保障工作,使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各项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不得改变其用途。
    六、乡镇(街道)在配置劳动保障工作用计算机后,应按照《抚顺市劳动就业信息和网络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同时要配备合格的计算机操作人员从事该工作。
    七、为保证乡镇(街道)社区计算机、打印机设备安全,防范风险,要求对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设备办理投保手续。乡镇(街道)在办理投保手续、宽带联网手续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信息中心联系。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00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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