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抚顺市就业网

您的位置:首页-就业要闻

 
新抚区:申请开展创业示范型县区活动
来自:www.fsrs.gov.cn 抚顺市就业培训服务网    浏览:94次    时间:2012年5月23日
 
    新抚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积极开展创业示范型县区的创建工作,计划将在未来的一年内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创业平台进一步拓展,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抚区将通过开展创业示范型县区活动,引导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转变择业观念,利用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鼓励各类创业者创办和发展中小企业,每年新增一批充满活力的创业型企业,力争用2-3年时间,初步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目标考核五大体系,使新抚区全民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环境满意指数、创业实体生存指数、创业实体就业贡献率、创业实体就业贡献增长率等5项创建评估指标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把新抚区建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就业的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
    同时,新抚区政府将对创建创业型县区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列入区政府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按时统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并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和调度工作提供依据;加强检查指导,对市场主体活跃、创业环境优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快、个体和民营经济财政贡献率高,以及在建设创业型县区中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好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 (杨馥博)
版权所有: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2104000028(   技术支持 抚顺经纬网络 网站地图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市政府原址南院东楼)  邮箱:fsjy@fsjy.gov.cn  邮编: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