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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54万元
浏览:116次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重要保证措施。我市从2003年开始实行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拓宽了下岗职工的就业渠道,为其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也缓解了政府的就业压力。近三年来,我市共筹集400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26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54万元,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22人。
    千方百计筹款 一丝不苟放贷
    2009—2011年,我市为26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1954万元,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22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以2至5万元零散的个体人群为主,连续三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指标。
    为确保小额贷款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我市就业部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从2004年开始,市政府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和小额贷款的发放作为一票否决的指标,列入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在每年召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跟踪考核。
    为保证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市、区(县)两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根据业务开展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分别签订了小额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从法律角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在政策宣传上也下了很大工夫,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市还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审查委员会会议事规则、审批制度和服务守则,从制度上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发放和资金安全运行。在担保贷款的风险防范上,建立了反担保机制,即在担保机构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担保机构还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多种形式的反担保合同,并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贷款能够按期偿还和有效控制担保资金风险。
    全市在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程中,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培树先进典型,并与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推动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各级部门通过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先后培养树立了一批创业带头人,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新,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在全市失业人员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激发了更多失业人员的创业热情。
    为让更多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政策、得到实惠,各县区劳动部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如设立政策咨询台、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为广大创业人员解答各项政策法规。
    此外,各县区还整合资源,争取劳动就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紧密结合,以创业培训推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目前,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已经形成了宣传先行、典型引路,培训与贷款相结合,扶持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格局。
    多种措施保证贷款回收
    小额担保贷款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而制定的一项好政策。如何把它落实好、利用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认为,除了下岗职工本人要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拥有自强自立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之外,还需要相关部门机构加强协调,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市和各县区都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抚顺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抚顺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审查委员会,并制定了有关的考察、评估、审批、放贷的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后,人民银行主动出面调解,召集劳动保障、财政、城市信用社负责人开会,落实经办银行,最后确定全市统一在城市信用社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城市信用社对小额贷款发放工作高度重视。
    在成立全市就业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劳动财政、监察、银监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业务经费不足问题, 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在贷款到期回收上,也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担保人担保主要以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为主。在风险控制上还与经办行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双方应承担贷款损失的比例,增强了经办银行的责任感。提前一个月由经办行电话通知,半月时由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再次进行通知。对到期不还者,由经办行下催缴通知单,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给第三方反担保人通知单。截至目前,全市到期回收率达95%。 (辽沈晚报 抚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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