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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服务返乡失业农民工
浏览:722次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为做好抚顺市返乡失业农民工的就业工作,巩固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成果,我市出台了8项措施,确保返乡失业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
    利用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做好返乡失业农民工的统计调查,密切监视返乡失业农民工的发展变化趋势。如出现当月返乡农民工人数超100人的县区,要及时向市就业部门报告。
    全力抓好“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以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失业的返乡农民和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为重点,开展“技能帮我找工作活动”、“春风送岗位活动”、“就业信息对接活动”等活动。
    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置农民工就业“绿色通道”,设置农民工就业专门服务窗口,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培训登记等服务。
    全市各劳务输出基地加快劳务输出信息收集、发布的速度,及时通过全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发布,供全市失业农民工选择。
    加大力度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重点开展立足本地的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如创业培训、家庭手工业培训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开展技术储备培训,为重新外出打工作准备。
    开发本地就业岗位,安置新失业农村劳动力。利用高速公路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公路建设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多种渠道安置本地区返乡失业的农民。落实促进失业农民工的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劳务输出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利用小额贷款、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失业农民返乡创业和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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