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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关怀各类就业困难群众
来自:www.fsjy.gov.cn 抚顺日报    浏览:100次    时间:2011年8月15日
 
    自8月1日启动《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后,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工作站已经相应展开居民登记、申请、解答咨询等相关工作,已经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市民,可以在10个工作日后领取到全省统一制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是劳动就业一项崭新的工作,也是全面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坚实基础。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是2008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就业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项旨在落实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这项制度的实施对加强抚顺市就业失业登记基础管理,规范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已经有不少市民到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工作站咨询相关事宜。就新证的发放条件、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等问题,还有许多市民不太清楚。对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涉及千家万户,对于劳动就业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说也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因此全市从事劳动就业工作的人员将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勇于探索、积极工作,不断解决在发放、使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重点做《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使用工作。在发证过程中将坚持“四个结合”:即发证工作要与全市劳动就业工作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相结合、与全面做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相结合、与为劳动者提供登记和失业登记相结合、与为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要让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各类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通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使用,推动全市劳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力争今年就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抚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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