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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毕业了,毕业生该办哪些事
浏览:135次    时间:2011年6月20日
 
    7月初,我市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即将开始。6月10日,市人才中心综合部部长张家顺介绍了毕业生报到、落户、派遣等一系列离校后的办理流程,还有毕业生在就业、创业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给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提个醒儿。
    提醒:毕业生档案要及时存放
    张家顺介绍,预计今年我市的毕业生在6千人左右,从7月初到9月底是集中接收毕业生的时间。今年,我市实行了毕业生档案网上管理,录入更及时,管理更规范。
    根据以往接收毕业生的经验,张家顺说,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要及时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很多毕业生毕业时忙着找工作,也不报到,档案还自己拿着,这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提醒高校毕业生,不管以何种方式就业,档案一定不要放在个人手中,要及时存放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接收档案后,会按年度为档案存放者捋顺工资、计算工龄、办理晋级等,毕业生找到工作就业后,工作时间会接续计算。
    “曾经就有毕业生档案自己拿着,考上公务员或到外地就业后,没法办理调档手续。还有的毕业生没及时存放档案,就业后,工资、保险都受到影响。不及时存放档案,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张家顺说。
    就业:就业、创业都有优惠政策
    今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到基层、农村、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张家顺介绍,如今的大学生就业更多依赖市场,而市场需要引导和规范。7月份,除了每周两次的日常性招聘会之外,市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还将合作,为高校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同时把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到抚顺人才网,方便毕业生在网上查询。将与高校联合在8月初举办校园招聘会。
    除了市场引导就业,今年还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确保毕业生切实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辽沈晚报 抚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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