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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申报、评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804次    时间:2009年11月9日

抚就办发[2009]12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使全市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有效、自 始至终地进行,并使之达到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就业水平、促进 和谐稳定的目的,根据抚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 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的通知》(抚就办发2009】7号)精神, 现就有关申报、评审以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 
      1、总结。申报充分就业街道的各城区街道,要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的通知》精神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在向市申报之前,各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查要严格按照《充分就业街道考核标准》进行。
      3、申报。对经区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考核同意向市申报的,由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写出自查报告,连同街道总结、《充分就业街道申报表》一并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就业局相关人员组织联合评审组 开展评审工作。联合评审组由5个评审小组组成,各小组分别负 责一部分内容进行考核、评审。
      2、评审形式。根据《充分就业街道考核标准》所列内容,各考核、评审小组采取听汇报、查看原始记录、入户调查、各类座谈会、抽查暗访、问卷调查、电话询问等形式进行。
      3、评审方法。各考核评审小组按照《充分就业街道考核标准》的各项分值,对本组考核、评审的部分进行打分。
      4、评审整合。对全市所有申报充分就业街道的单位考核、评审结束后,联合评审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小组的打分及评估 情况进行整合。5个小组分别进行唱分、上分、合分,最后将5张表进行核对无误后,结合各小组的定性评估,得出最终评审结果。
      5、评审报告。评审最终结果得出后,报市政府主管市长确定。
      三、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各街道总结和各区自查、统一申报的时间从 目前开始到11月25日止。市评审时间要在12月底前完成。明年初报市政府确定召开专题会议时间,大会进行总结、表彰、推进。
      2、加强指导。市及各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要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的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标准化 整改建议。消除对创建充分就业街道认识上的不足和形式化的影 响,真正发挥出创建充分就业街道在保民生、保稳定,促经济、促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3、纪律要求。一是各社区、街道、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评审工作。对于不积极配合,以及虚报、瞒报的,取消其管辖范围街道的评审资格。二是要通过正当渠道开展申报工作,对于采取非正常渠道获取高分的,除取消评审资格外,还要对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 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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