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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800次    时间:2009年6月15日

抚劳就发〔2009〕21 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为加快我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步伐,及时掌握全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实施进展情况,现就加强我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月报告制度。县区(开发区)于每月 5 日前要将上月"本辖区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报表",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指导处。 

    二、各县区(开发区)就业管理局要根据今年上报的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达标名单,抓紧制定今年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实时掌握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建设的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今年全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入户采集数据要准确详实,避免无效数据或垃圾数据的产生。  

    四、受目前网络环境等客观因素限制,行政村劳动保障机构尚不能与市级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联网,各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建立详细的劳动保障工作台帐、册、卡,其数据由所属上级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使用劳动 99 软件集中录入,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对人员就业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定期(一个月)到所属乡镇集中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掌握所辖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其主要数据要在工作进度版公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将本村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及主要数据在工作进度版予以公示。

附: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月报表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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