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就办发〔2009〕1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抚顺市 2009 年街道、乡镇、社 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抚就办发[2009]6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抚顺市《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 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标准
一、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标准
1、机构到位。乡镇、村成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工作组织机构,悬挂全省统一颁发的"乡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牌匾。
2、人员到位。设 2-3 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由乡镇(村) 一名副乡镇长(村委会副主任)担任事务所(工作站)领导,其中乡镇至少 1 人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3、经费到位。确保乡镇、村就业工作经费及补助纳入区县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全部用于开展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就业服务工作。
4、场地到位。本着实际、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村民居住分散的乡镇、村劳动保障办公及办事大厅面积要力争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县镇 100 平方米以上、村 20 平方米以上)。行政村相对集中的乡镇,可以以乡镇为中心建立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辐射周围行政村,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对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公面积不再做具体要求,其工作机构仍要配合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5、制度到位。乡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站要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制定规范服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走访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农村劳动力培训,统计报表制度),并进行公示。
二、就业基础工作标准
1、建立健全各种统一规范的基础台帐。
2、清楚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就业状况、技能状况、职业需求状况、培训需求状况,做到采集基础信息详实准确,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登记率达到 100%。
3、应用我市劳动就业网络系统(劳动 99 三版),及时更新数据,实时联网,确保四级网络畅通,资源共享。
4、就业工作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
三、就业服务工作标准
为辖区内就业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管理、服务,积极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再就业培训、政策援助等"一条龙" 就业服务。
1、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努力挖掘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采取兴办经济实体,创造一批就业岗位。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举办各类招聘洽谈等形式引导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根据市场需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3、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切实做好调查回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与服务,制定援助计划,建立跟踪制度。
四、就业政策宣传工作标准
1、县镇、村辖区必须设置 2-3 处就业政策宣传栏、信息栏,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 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培训信息发布。
2、注重发掘培养本辖区的就业典型和创业典型,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典型示范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带动或促进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