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抚顺市就业网

您的位置:首页-就业要闻

 
“小额担保贷款”成为创业的助推车
来自:www.fsjy.gov.cn 抚顺就业培训服务网    浏览:175次    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今年7月份,家住望花区的杨斌通过向区就业部门申请,拿到了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他用这笔钱购买设备、生产原料,经营起一家美发沙龙,圆了创业梦。截至10月底,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小额担保中心今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4万元,扶持创业68笔,带动就业150人。同时,与团市委共同联合扶持大学创业39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5万元。
    据市就业局小额贷款管理中心主任范铮介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虽然贷款额度小、规模有限,但对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和再就业却意义重大。小额担保贷款充分发挥了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推动创业人员致富的作用,并且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安置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就业局把小额担保贷款纳入对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考核的重点指标,与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任务实行层层分解。并树立了奖先责后、鼓励加压的目标导向,加强指导的同时强化督察,严把贷前最后一关,为贷后管理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在推进发放贷款的同时,市就业局也十分重视贷款回收工作,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包片包户,督促还款。
    我市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多为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就业部门督促创业人员与吸纳的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促进了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定这一批人员的就业,加强了不同群体的创业帮扶力度。目前,我市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已经形成了宣传先行、典型先引路、培训与贷款相结合,扶持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格局。
    范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城市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持《失业人员证明》的高校毕业生、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以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而且,为鼓励诚信用贷,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借款人经有稳定收入人员(稳定收入人员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学校教职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有稳定收入、稳定住房、稳定岗位人员)信誉担保后,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并提交《再就业优惠证》、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营业执照、场地证明,经社区进行初审,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同意,并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报担保机构审核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对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按经办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 (辽沈晚报 抚顺版)
版权所有: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2104000028(   技术支持 抚顺经纬网络 网站地图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市政府原址南院东楼)  邮箱:fsjy@fsjy.gov.cn  邮编: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