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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792次    时间:2008年9月3日

抚普培办发〔2008〕11 号

各县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远程培训单位: 
    好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市普惠办制定了《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县作为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的试点地区,在开展试点工作中,要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认真总结经验,为在全市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做出努力。

附件: 1、辽宁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2、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3、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组织机构 

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 八年九月三日 

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探索通过远程培训的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按照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就业技能为基本目标,以现代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为重要手段,以适应农民工转移就业所需要的二、三产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基本组织形态,建立健全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搭建一个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的培训平台。 
--建设一批以乡镇为基地、以行政村为终端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站点。 
--组建一支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的教学、管理队伍。 
--形成一套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机制。  
    三、培训的对象范围  
    (一)农村中的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人员、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对象应年满 16 周岁,女 50 周岁、男 60 周岁以下。  
    四、培训的专业和课时  
    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专业分为:一产类、二产类、三产类;其课时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普惠制就业培训课时标准的通知》(辽劳社发[2005]95 号)和《关于印发普惠制就业培训课时标准的补充通知》(辽劳社发[2007]44 号)培训课时执行,实训与理论的课时比例不得小于 1:1。 
    五、补贴标准  
    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补贴标准: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 号)文件精神,将定额培训补贴折算为每课时每人补贴标准,其中开展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开展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二产类专业劳务输出的培训,培训费为每课时补贴 2.1 元;三产类培训费每课时补贴 0.8 元;引导性培训补贴为每人 50 元。  
    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属于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企业急需的二产类专业,培训单位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开展的定单式培训)。按城镇普惠制就业培训人员同等标准予以补贴。远程培训的招生计划、办班审批、经费申报及资金拨付按照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工作程序办理。  
    六、经费的使用  
    各级培训机构要严格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培训费用的支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88 号)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培训补贴用于远程培训外的其它用途。  
    各培训站辅导员的授课补助可从所得培训补贴中列支。  
    各培训站的远程培训设备和课件资源由省普惠办给予支持。  
    七、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县普惠办和就业局的有关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试点工作规划、审批试点工作方案、检查指导试点工作开展、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  
    工作小组由省远程管理中心、省劳动经济学校、市、县就业培训中心以及劳动保障部远程职业培训网、北京中青凯诚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职业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规划,做好技术规范、组织和实施试点的具体工作等。  
    各乡(镇)、村要参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辖区内乡(镇)、村的远程培训工作,保障培训试点工作落实。 
各乡(镇)、村三级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每个培训站点要设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辅导员,负责远程培训站的日常培训、辅导和管理工作。要严格把关辅导员的选拔审批程序,辅导员要由基层推荐,县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报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完善培训设施,改善培训条件。一是各乡镇、培训站点要按照远程培训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选定培训教学场地,配备适宜学员收视的接收设备及通讯等设施。二是对于暂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培训站点,各乡镇要加大投入,限期达标,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以满足远程培训工作的需要。三是各远程培训站点的远程培训设备产权归市普惠办,由县普惠办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各培训站点要妥善保管和精心使用远程培训设备,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防止丢失和损坏现象发生,确保远程培训教学的正常开展。  
    (三)健全培训制度,强化培训管理。一是要严格按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远程培训站点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考核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抓好本地区、本站点的培训工作;二是在培训教学中可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特点,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正常教学与业余培训、长班与短班相结合等多种灵活的培训教学模式,使学员能够真正学到一技之长,确保培训的实际效果。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实训基地的设施,组织好学员进行实训,提高实操能力。对于符合进行专项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要及时组织他们进行技能鉴定,并核发相应的专项技能证书。三是择优选拔有觉悟、有事业心、有学历、有能力的远程培训工作辅导员,从事远程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远程培训工作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尽快胜任岗位的需要,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培训开展。一是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对远程培训工作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辽政办发[2008]8 号文件精神,在人员、资金、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远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鼓励和引导学员积极参加专项技能鉴定,对参加鉴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减免费用扶持。三是对于距离培训地点较远、贫困家庭的学员,给予一定的午餐补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服务的新的尝试,也是目前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一是建立远程培训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远程培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了解掌握试点工作中教学管理、政策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各级政府与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远程培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任务,妥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远程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目标管理、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将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同时把远程培训试点工作与绩效评价、经费补贴一并进行考核安排。三是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交流活动,建立起督导监督和交流互动机制。通过对各培训站点工作情况的检查和相互交流培训教学、就业状况等,表扬和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和鞭策后进,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保证农村劳动力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的开展。对于在开展远程培训教学工作中,积极开展工作,培训效果明显的乡镇和培训站点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奖励。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培训质量低、学员反映差的培训站点,或把将培训设备挪作它用的,经市普惠办检查核实后,取消其培训资格,收回投入的设备。对于保管使用不善,出现设备丢失、损坏现象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领导和管理的辅导员,应及时解聘或调离其工作岗位。  
    八、试点的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 2008 年 6 月开始,到 2009 年 6 月结束,为期一年,大体分为基础建设、实施培训、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为使我市的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由抚顺县现行一步,实现以点带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础建设阶段:(8 月 1 日---8 月 31 日)  
    (1)组织准备。建立抚顺县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场地准备。抚顺县要在近期指导和协调各乡镇、16 个培训站点,落实远程培训的硬件设施(培训教室、教学桌椅、实习场地等),使培训站点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16 个站点的宽带联接安装。  
    (3)课程准备。抚顺县要在近期对乡镇培训需求情况组织摸底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对培训内容的需求,及时反馈意见,提出具体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远程培训网、北京中青凯诚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职业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现有的课程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和整合,使培训课程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哈尔滨龙江职业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相应的教学大纲,省远程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相应的参考教材,省劳动经济学校负责教学服务和建立答疑中心。  
    (4)设备准备。由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视频终端系统设备的落实,并与北京中青凯诚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对试点工作中所需要的远程培训设施设备进行调试和安装,确保设施设备按时投入运行。  
    (二)实施培训阶段:(9 月 1 日---9 月 31 日)  
    (1)组织招生。参加试点的培训机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所属县乡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培训岗位类别,开展招生工作,使培训对象能够覆盖到尽可能广的范围,增加试点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2)组织培训。参加试点的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作用,要根据培训课程要求,组织好远程培训的视频教学、着力做好实训教学以及辅导答疑等教学组织工作,为培训对象提供系统的培训服务。  
    (3)组织考评。由参加试点的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培训大纲的培训目标要求,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价,对培训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  
    (4)组织就业。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输出转移机构,对经过培训且培训合格的人员,有组织的进行介绍就业和转移输出,实现培训和就业的有机结合。  
    (5)培训费用拨付。市普惠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人员,拨付相应的培训补贴资金。  
    (三)评估总结阶段:(10 月 1 日---10 月 15 日)  
    (1)信息汇总。试点工作完成后,由参加试点工作的相关单位,对有关试点工作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开展远程培训工作的系统材料。 
    (2)工作总结。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由各试点单位介绍心得体会,总结培训经验。  
    (3)全面推广。召开全市远程培训工作会议,全面推广远程培训试点经验。

附件: 
抚顺市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组织机构  

一、抚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领导小组 
刘  哲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郎奕华   抚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玉敏   抚顺县政府副县长 
魏福成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 
崇凤英   抚顺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  娜   抚顺市团市委副书记 
夏璟超   抚顺市妇联副主席 
梁树茂   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刘贵臣   抚顺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孙  彤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处处长 
二、抚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小组 
魏福成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 
李玉敏   抚顺县副县长 
孙  彤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处处长 
刘贵臣   抚顺县就业管理局局长 
赵  杰   抚顺县劳动培训学校校长 
刘玉江   抚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处 
姜  涛   抚顺县劳动培训学校 
李  娜   抚顺县劳动培训学校 
省远程培训管理中心领导 
省普惠办领导 
省劳动经济学校有关人员 
劳动保障部远程网培训有关人员 
北京中青凯诚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有关人员 
哈尔滨龙江职业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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