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认识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重要意义。深刻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一、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
二、对不愿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乡街(社区/村)必须向其解释清楚政策,还是愿意放弃该项权益的,经本人确认后,与其签订放弃意向书。
三、强化工作调度。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明确各乡街的工作任务,建立月报告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每月初上报《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人员情况表》,定期梳理上报贫困人员的代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的情况。
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知道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任务艰巨,所以明确任务目标,制度了与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专项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确保社会把培训扶贫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