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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 铺筑和谐之基
浏览:866次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是国家和省出台促进就业政策相对较多的一年,抚顺市委、市政府从“劳有所得”这个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已建立起促进就业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陆续制定了10个相关配套政策,使各项就业政策覆盖面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抚顺市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各项政策的督促和落实,充分发挥各项政策在就业工作中的扶持和促进作用。全市实现实名制就业13.2万人,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6万件,其中“4050”人员就达到5.3万件;筹集再就业扶持基金1.9亿元,发放1.8亿元;减免税费904万元。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抚顺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全市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特别是对抚顺技师学院和抚顺机电学校增加资金投入,技师学院成为了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示范校,抚顺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成为抚顺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目前,两所学校的年招生规模已达到500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以上。
  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稳定性,全面建立企业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管理体系,在保证企业用工自主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在招工用人之前办理备案手续,各类企业招收的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同时,还建立完善了就业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二级督察、三级检查双重考核体系,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指标列入市和各县区二级政府督察工作范围,市劳动部门对县区劳动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街道、社区和所属企业进行督察。
  通过拓展新领域,开发劳务输出新基地,充分利用各类劳务输出洽谈会,组织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洽谈会等形式,全市实现劳务输出达到3万人。如今,“抚顺技工”、“抚顺煤哥”、“抚顺司炉”、“抚顺月嫂”等在各自领域成为品牌,并凭借其优良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走出抚顺,走出辽宁,走向全国。
  继续完善社区平台建设功能,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确保社区就业工作落实到户到人。以开展“无围墙工厂”就业活动为突破口,力争做到岗位对接在社区,技能培训在社区,政策援助在社区,就业服务在社区,树立、壮大社区服务品牌,规范社区服务市场,支持社区开展就业互助活动,鼓励在社区内建立促进就业社区联合体,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创办社区网点150户,创办微小企业104户,安置就业近4000人。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占社区总数的比重已达到了60%。
  2008年,抚顺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将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发现、及时申报、及时登记,在确保20日内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的基础上,对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棚改回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双就业的目标。全市8443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9749人,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了有1人就业的目标,部分家庭实现了双就业。全市免费培训零就业家庭子女已达1800人,其中已毕业的200名零就业家庭子女全部实现了就业。棚改回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6万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5%。
  经过几年的建设,抚顺市及各县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以抚顺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每个街道和社区,并全部建立了职业介绍所。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全面实现了微机管理和信息屏幕显示,切实改善了市场的服务条件。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还积极开展了农民工专项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零就业家庭援助专项招聘会,工业园区企业用人专项招聘,全民创业促就业项目推介洽谈会等活动,扩大了市场的社会影响,发挥了市场调节就业的作用。全市劳动力市场提供岗位2.9万个,求职登记3.8万人,成交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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