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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积极推进“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
来自:www.fsjy.gov.cn 抚顺市就业培训服务网    浏览:266次    时间:2010年6月17日

 

    普惠制就业培训作为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缓解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起到了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抚顺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承担普惠制就业培训任务,加强劳动就业部门培训基地建设,根据各乡镇自身的发展特点,依托企业建设培训基地,鼓励用工量大、招工比较困难的企业、其他机构以及社会力量搞培训。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训专业和课程设置充分考虑到抚顺县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学员学习的需要,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并实行培训经费补贴与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双挂钩”的管理办法。同时发挥县职教中心的作用,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以及其它与普惠制就业培训相关的知识教育,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管理规范,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扩大培训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普惠制就业培训所取得的成果,从2009年开始,培训政策扩大能力覆盖范围:凡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符合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携带下列需证件即可参加培训:1、企业离岗或待岗职工持企业开具的离岗或待岗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失业证》;2、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身份证和《失业证》;3、普通高中等学校和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持《高中等学院毕业证》、《技工学校毕业证》、《退役证》、《残疾人证》、身份证和《失业证》;4、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持街道或乡镇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抚顺县积极推进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2010年1到5月份实名制培训农民工2383人,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23人。今后抚顺县将继续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为工作目标,从而服务广大的人民群众。(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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