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创业企业携带以下材料,向注册地所在县区就业局提出申请:
(1)企业营业执照;
(2)创业带头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就失业登记证;
(4)县区认定创业带头人登记表;
(5)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职工就失业登记证;
(7)企业职工明细表;
(8)企业职工工资表;
(9)已交保险收据(加盖企业财务章,法人印章) ;
(10)社保缴费人员明细单;
(11)扶持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县区就业局、财政局核准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备案。
三、补贴审核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每月县(区)就业局报送的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申请计划。
四、补贴发放
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申请计划审核无误后,给予拨付社会保险补贴。